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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及主要发展中国家均已加入了CB体系,作为CB体系成员有义务接受其他成员出具的CB报告及证书。
但由于国家差异的存在,客户在申请CB时应向NCB说明将出口的国家或地区,使CBTL在进行测试时将有关的国家差异列为试验的内容,比如出口欧洲,试验电源的容差应为230+6% -10%,如果设备有电源插头,欧洲国的电源插头制式还不尽相同,需要进行分别的对应测试。如果出口到热带国家,那么环境试验的项目还应考虑进去。而销往北美的差异就更大,如不事先注明,按中国或欧洲的差异测试,整份CB报告可以接受的程度就很小了,因为北美国家的电源系统完全不同。
在利用CB报告转当地认证机构证书的时候,除了明示的差异之外,还有很多其他因素。因为标准涵盖的内容及产品都很广泛,各机构在理解与执行上必定有自己独特的地方,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还有它所侧重的方面。尤其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,认证制度相当完善,标准体系也相对发达,虽然常用的标准已基本与IEC标准相对应,但标准的条款更细更多。对于标准体系等同或等效采用IEC标准的国家,CB报告的认可度就很高,比如东南亚国家、新西兰、南非等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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